时间:2024-10-10 | 栏目:合作社新闻 | 点击:次
农民合作社作为重要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开展农产品加工、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本文分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农民合作社发展农产品加工的现状,提出了相关对策建议。
一、农民合作社开展农产品加工的现状
1.从数量占比看。截至2023年底,阿克苏地区有农民合作社5581家,从事农产品加工的125家,占总数的2.2%。892家示范社中,从事农产品加工的98家,占比仅11%。其中,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16家,占示范社总数38家的42%;自治区级示范社32家,占示范社总数121家的26.4%;地区级示范社15家,占示范社总数232家的6.5%;县级示范社35家,占示范社总数501家的7%。从占比来看,从事农产品加工的合作社比例较小,与地方农业产业化发展不匹配。
2.从产业分布看。在125家合作社中,从事林果产品加工的76家,占比60.8%;从事粮食加工的17家,占比13.6%;从事畜禽产品加工的7家,占比5.6%;从事蔬菜加工的3家,占比2.4%;从事棉纺加工的1家,占比0.8%;从事其他产品加工的21家,占比16.8%。从事林果产品加工的合作社占比最大,匹配该地区环塔里木盆地重要林果基地建设实际;蔬菜加工合作社占比较小,与该地区蔬菜产业发展现状不匹配。
3.从产值情况看。截至2023年底,125家合作社总产值8.59亿元、营业收入6.14亿元,其中总产值小于100万元的34家,占比27.2%;总产值100万~200万元的15家,占比12%;总产值200万~500万元的34家,占比27.2%;总产值500万~1000万元的21家,占比16.8%;总产值大于1000万元的21家,占比16.8%。加工业产值整体较小,农产品加工收入仅占50%。
4.从带动就业看。从事农产品加工的合作社带动就业4158人,其中吸纳农民就业3289人。加工业收入小于500万元的101家合作社带动就业2393人,占比58%,社均带动就业23.7人;加工业收入500万~1000万元的13家合作社带动就业840人,占比20%,社均带动就业64.6人;加工业收入大于1000万元的11家合作社带动就业925人,占比22%,社均带动就业84.1人。可以看出,加工收入与带动就业人数呈正相关,发展农产品加工带动就业明显。
5.从加工程度看。合作社主要进行产地初级加工,全年加工粮食0.65万吨、薯类1.6万吨、棉花0.76万吨、水果0.12万吨、肉类0.28万吨。在果蔬领域,重点开展苹果、香梨、核桃、红枣及蔬菜的分选、分拣、去壳、保鲜、储藏、清洗、烘干、包装等;在粮食领域,重点开展小麦、玉米、水稻的去杂、分级、烘干、脱水、磨制等;在畜牧领域,重点开展屠宰、分割、分级、冷藏等。总体来看,农民合作社受自身技术局限,加工链条较短,主要为下游精深加工企业提供原料产品,在延链拓链上亟待加强。
6.从收入贡献看。2023年全年,125家合作社加工产值4.3亿元,其中16家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0.83亿元,占比19%;32家自治区级示范社1.3亿元,占比30%;15家地区级示范社0.78亿元,占比18%;35家县级示范社1.08亿元,占比25%。125家农民合作社加工产值仅占地区全年农产品初加工产值946.13亿元的0.45%,占地区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1522.4亿元的0.28%。在农产品加工方面,农民合作社贡献度较低。
二、促进农民合作社开展农产品加工的对策建议
1.强化转型培育。围绕建设粮油、果蔬、畜牧等千亿级涉农产业集群,以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主线,结合农产品初加工聚集区建设,鼓励和支持各类合作社、联合社向农产品加工方向转型,加快形成链条互补、结构合理的产业体系。新和县小牛果品农民专业合作社历经15年发展,业务范围从最初的4000余亩核桃、红枣示范园技术管理、有偿技术服务,逐步向果品分级分拣、加工冷藏、品牌销售等转型,年加工果品能力5000吨以上,年销售额3000万元以上。
2.强化示范引领。结合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试点工作,坚持规范提升和典型培育并举,发挥行业部门统筹协调作用,采取政策激励、联合体打造、联合社培育、产业联盟建设等方式,及时总结宣传示范社“稳一接二连三”发展农产品加工的经验做法,稳步推进示范社发展农产品加工。阿克苏疆龙果业专业合作社在成立之初主要从事果品代加工、代购销等业务,随着业务和市场渠道拓展,逐步向农副产品精深加工迈进,自筹资金0.15亿元,建成果品、浓缩汁及食用阿胶等生产线,年产值0.56亿元以上。
3.强化培训指导。围绕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带头人素质提升,用足用好各类培训经费和项目,统筹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系列专题培训,采取现场教学、考察交流、互评互促等方式,开展政策解读、规范提升、产业化发展、品牌强农、农产品加工等培训,切实提升合作社带头人综合素质。
4.强化抱团发展。鼓励和支持合作社积极与产业链上下游经营主体联动发展,探索“合作社+”发展模式,健全“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技术集成”产业联盟发展机制,加工适销对路的农产品。加强与农副产品精深加工企业的合作,借助企业的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基地及品牌化销售渠道,探索原料代加工、高品质原料供给、加工技术共享、订单式生产等,增强产业发展动能。阿克苏曾曾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采用“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模式,组建产业化联合体,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经营机制,推动优质特色林果产品的生产、加工和销售融合发展,2023年实现产值0.62亿元。
5.强化市场开拓。探索“线上+线下”营销模式,坚持“走出去、请进来”相结合,采取“会展、平台、订单”等方式,加快合作社产品外销平台建设。发展“社超对接”“农市对接”等,拓展合作社加工产品销售渠道。阿克苏德憬鸿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采取“企业+合作社”模式,借助企业电商平台和“长三角”地区前置仓、销售门店等渠道,实施产品“走出去”战略,积极参加各类大型农产品展销会,创新零售模式,2023年营业收入1345万元。
6.强化技术创新。引导合作社加强与科研院所、行业协会、产业团队、产业联合体等的合作,争取各类科技项目、资金、课题和基金等,争取在农产品加工领域实现突破。用好各级“揭榜挂帅、人才招引”平台资源,加大农产品加工人才培育和引进力度,提升农产品加工技术创新能力。阿瓦提县拖合马克粮食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重技术提升和改进,引进国内先进的粮油加工设备,年加工核桃油、花生油和胡麻油700吨以上,2023年销售收入0.1亿元。
7.强化政策支持。用足用好现有财政金融支持政策,支持合作社开展农产品仓储保鲜、农产品出村进城、加工设备改造提升、农产品质量提升和品牌打造等,增强市场竞争力。鼓励支持返乡大学生、乡村本土人才、种养大户领办农产品加工类合作社,加大扶持符合产业转型升级方向的加工类合作社。
(作者:高雄 雄东毕 张国荣;作者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