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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培育新型经营主体 激活农业发展新动力

时间:2024-10-08 | 栏目:他山之石 | 点击:

信息来源:洋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指导站 时间:2024-07-15 16:34:35

 

洋县地处汉中盆地东缘,北依秦岭,南屏巴山,是世界珍禽朱鹮唯一的野生种群栖息地和人工饲养种源地,秦岭四宝——朱鹮、大熊猫、金丝猴、羚牛齐聚境内,有长青华阳和朱鹮两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良好的生态环境为有机农业发展提供了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近年来,按照省、市要求,县委、县政府紧密围绕“农业稳县”战略,坚持把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现农业产业规模化经营作为推进我县农业发展的有力抓手,按照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质量、做大规模、做优品质、做强品牌的现代农业发展要求,创新机制,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取得了较为明显成效。

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现状及典型特色

(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势头良好,数量质量双提升。我县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发展过程中通过积极引导、加大支持、强化服务等措施,推动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康有序发展。截止目前,我县登记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799个,包含种植业423个,林业13个,畜牧业152个,其它211个,县级及以上示范社37个,其中国家级示范社4个、国家百强社2个、省级示范社9个、市级示范社9个、县级示范社14个。合作社登记成员数16357人,注册资金13.2亿元,辐射带动农户3万人。家庭农场257家,包含种植业110家、畜牧业73家、种养结合63家,其他11家,县级及以上示范家庭农场62家,其中省级示范23家,市级示范20家,县级示范19家,家庭农场经营土地面积24963亩。  

(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规模适度,产业类型多样化。近几年我县把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作为创新农业经营体系、发展适度规模化、产业多样化的重要途径,积极引导培育农业经营主体健康有序发展。从经营范围看,发展初期主要是以粮食、果品、中药材、苗木种植,鸡、猪、牛等养殖和农产品购销、初加工销售为主。随着市场信息的拓宽、市场需求加大,部分合作社围绕支柱产业和主导产品,逐步涉及农业信息服务、农机服务、供销服务等农业服务业的各个行业和领域,加速了农业产业化进程。综合考虑农作物自身生长、病虫害防治、社会化服务、用工和机械化效率、自然灾害以及市场波动等因素,我县规模经营比较适度,目前全县家庭农场共流转承包耕地面积24963亩,场均97亩,更好的适合目前洋县的社会经济条件,使土地、劳动力、资金、设备、经营管理得到最优组合和有效运行,能取得最佳的经济效益。我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多元并存的发展格局,有效促进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拓宽了农民增收渠道,为农业升级发展、农村改革发展注入了新动能。

(三)农业设施和机械化程度增强,劳动生产力显著提高。近年来,家庭农场农业设施和机械化建设程度不断增强,大多数农场主注重投入资金修建农场道路、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埋设大管径水管引水、购建节水改造设施,修筑沟渠、节水灌溉,有些农场实行滴灌、喷灌等节水技术,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夯实丰产丰收基础。有些农场购买了大型旋耕机、播种机、秧苗栽种机、收割机等机械,实现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机械化操作,使农业节本增效,使农场催生现代化农业生产、发展的内生动力,助力农业提质增效、农场增收。

(四)提升品牌意识,打响农业产品知名度。市场竞争实质上是品牌的竞争,品牌意味着高附加值、高利润、高市场占有率。目前,我县调研50家合作社,共注册农产品商标46个,农产品认证个数49个,专利认证个数6个,涌现出“朱鹮湖”、“润满莨”、“晶霞”、“鹮乡”等几种特色农副产品品牌。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托当地主导产业和优势产品,通过建立基地、吸引农户等方式,发展特色农产品,打造独特的农产品品牌,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我县培育打造黑米生产加工企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9个,其中国家重点龙头企业1个,省级重点龙头企业6个,年贮藏、加工能力20万吨。积极开展科技创新、生产线升级改造和产品研发,开发出黑米茶、黑米糊、黑米酒、黑米醋、黑米酵素、黑米巧克力、黑米粉条、黑米芝麻丸等系列产品,2022年实现黑米加工销售年收入16.2亿元,有效带动了全县产业增效,农户增收,县域经济发展。

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中面临的风险

(一)经营主体规模少,抵御风险能力差。小规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责人经营管理意识较差,对农产品与市场供求信息捕捉不够敏锐,当市场饱和、农产品遭遇自然灾害,养殖产品遭遇瘟疫病毒袭扰之时,由于受日常管理水平的制约,风险抵御能力较差,规避风险意识较薄弱,就会导致经营状况出现恶化,可能付出惨重代价。

(二)经营主体经济效益低,增收难度大。一方面农业生产成本不断提升。一是土地流转费用不断上涨,随着城镇化建设和惠农政策的实施,租地成本年均上涨8%左右;二是人工成本居高不下,随着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务工增多,留在村里的适龄劳动力越来越少,农场雇工“人难请”成为一大难题。在农忙季节,能请到的季节工基本都在60岁以上,而且日工资也较高,高的达到每天150元;三是农资成本上涨过快。近年来,化肥、农药、种子等农资价格年均涨幅普遍在10%以上。四是农机具购买成本和服务成本都大幅增加。另一方面农产品销售价格低,导致“丰产不增收”。农产品特别是粮食,平均销售价格较低,且波动较大,经营主体收益受市场价格影响很大。

(三)技术水平不高,科技支撑不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参与者大多是农民,知识能力高低不一,组织负责人一般由所在村组负责人或当地的种养殖大户担任,主要依靠长久积累的经验开展生产,难以全面有效的考虑经营因素,难以满足符合现代农业的发展需求,尤其是有现代化管理和经营经验的人才较少,另外能带动产业发展的专业技术也很缺乏。大部分农业经营主体很少与农业科研院校等专业化机构合作,缺乏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和新品种引用,技术支撑力不够,与分散的农户相比难以实现经营上的优势,影响效益。

(四)产业融资困难,发展后劲不足。大部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模化程度不高,缺乏抵押物,农业产业投资大、收益少、周期长,融资风险比较高,金融机构对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信心不足,导致融资困难。家庭农场经营者的资金大部分来源于家庭积蓄,家庭农场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在土地流转及整治、圈舍修建等基础设施设备、日常生产管护等方面投入较多、农业回收期长,而家庭农场自身经济实力弱,周转资金缺乏,制约其发展现代设施农业及其生产规模的扩大。

三、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建议

(一)完善管理,建立风险防范机制。全面推行农业保险,不断完善农业政策性保险制度,扩大农业保险范围,优化参保服务,提高勘验、理赔效率,流转的土地做到农业保险全覆盖,建立风险保证金制度,加强对农业经营主体的资质审查,建立准入制度,对农业经营者按一定的比例逐年收取风险保证金,专户储存,专款专用,每年提取风险基金,以丰补歉,防患于未然,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二)强化管理,提升经营主体整体实力。制定完善符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实际的监督管理、示范建设、财务管理制度,发挥税收、财政、金融等力量,指导监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范运行。每年定期开展种养大户调查摸底,对有条件的专业大户进行分类指导,引导其转型升级为家庭农场。联系协调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为家庭农场、合作社注册登记开通绿色通道,以便捷服务营造发展良好氛围。积极促进经营主体多元融合发展,加快经营模式由单一种植向种养结合、机农一体化方向发展,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与联合,组建产业协会、产业联盟、农业联合体,推动“户转场、场入社、社联合”,向土地合作、资本合作、资金互助、品牌共享、风险共担方向发展,提高规范化运营水平。

(三)注重人才培养,加强技术指导。鼓励和支持外出务工者、优秀人才、大学毕业生返乡兴办农业主体,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政府积极协调农业经营主体与农业科研院校等专业化机构合作,引进农业专业技术人才,组建农业技术团队,提高农技服务水平,加快新产品、新技术的引进和推广,采用种养新模式,种植高产新品种,开展规模化、标准化生产。建议农业部门每年组织农村人才培训,聘请农业专家、技术人员、乡土人才,围绕种植、畜牧等产业,有针对性地开展种植养殖技术、现代农业经营管理、市场营销和农业农村政策等方面授课及现场观摩,开展“农村致富带头人”、“经营主体”等培训,提升农村人才的经营管理能力,增强人才“势能”。

(四)搭建营销平台,拓宽销售渠道。一是政府积极搭建合作平台。引导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之间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和联合,积极探索“龙头企业+合作社+农场”、“村集体+合作社”、“合作社+农场”等合作模式,实施产品购销、订单农业等,实现农产品从生产端到深加工及销售的全程,延长产业链,增加经营主体的收入。二是搭建电商平台。全力搭建农村电商平台,完善县、镇、村三级物流体系,构建农产品上行通道。邀请专业授课老师为经营主体管理者进行电子商务培训,围绕直播行业趋势、人货场直播手法、直播间搭建及直播变现等内容,通过“理论+实操”的方式,让管理者们学习如何打造爆款内容以及直播技巧。三是搭建交流平台。政府部门利用全国各地的农副产品展销会、洽谈会,组织本地区有品牌的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参加项目推介和农产品展示展销,不仅能加强本地区农业主体与外地供货商的交流合作,又逐步建立了本区域品牌经营主体的知名度和信誉度。通过搭建各种营销平台,拓宽销售渠道,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丰产又增收,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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