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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防农民合作社名义下的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是在高额回报利诱下,披着合法的外衣,打着响应国家政策、企业创新的旗号,或靠亲朋好友的拉拢利诱,骗取广大参与者的信任,以聚敛巨额资金为根本目的的非法金融活动。

涉农领域中尤其是农民合作社非法集资活动,直接伤害了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必须警惕、防范。

一、从事非法集资活动的农民合作社特点

1.没有产业支撑,不涉及农业生产活动。

2.没有产品交易和盈余分配,不提供农业服务。

3.广为宣传,发动亲友和农民等不特定群体存款。

4.承诺高额回报,用后续集资款还本付息,引诱农户继续投入。

二、农民合作社非法集资的几个主要方式

1.违规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假借信用合作名义成立资金互助机构,变相开展非法存贷款业务。实际上,农民专业合作社并非金融机构,是不允许吸收社员存款和发放贷款的。

2.以吸收社员的方式做非法集资掩护。入社只需填一张申请表,就可获得“社员互助金证”等凭证,这是其惯用手法,把不特定公众吸收为社员,以此规避“不准向不特定公众吸收资金”的条款。

3.故意混淆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农信社的区别。有的合作社甚至门头装潢与银行相似,假冒和混淆银行,以更高的利率和送米面油等物品引诱农民存款(集资)。

在此提醒广大农民朋友们,要警惕“农民合作社”非法集资陷阱,增强防范意识,面对“高额回报”要多向权威部门或者亲戚朋友征求意见,杜绝“一夜暴富”的错误思想,不轻信,不盲从,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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