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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答复关于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建议

闵洪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提高对农民合作社重要性的认识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民合作社发展,连续多个中央一号文件对培育发展农民合作社提出明确要求。经国务院批准,农业农村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部门和单位建立了全国农民合作社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创新工作推进机制。2019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的综合协调机制,统筹指导、协调、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和发展。贯彻落实法律要求,各地普遍建立了相应的农民合作社部门综合协调机制,研究和推动解决农民合作社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形成了推进农民合作社工作的合力。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继续加强指导,鼓励各地培育和壮大农民合作社,推进农民合作社快速健康发展。

 

  二、关于加大对农民合作社的支持力度 

  一是中央财政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中央财政通过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服务专业户等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促进提高技术到位率、服务覆盖面和补贴精准性,推动节本增效和农民增收。实施肉牛肉羊增量提质行动,对开展饲草种植和肉牛肉羊养殖的农民合作社等经营主体给予适当补助。依托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31个省份全面实施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二是加强信贷支持。金融监管总局引导银行保险机构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印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惠信贷工作的通知》,要求银行机构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信用贷款发放力度。农业农村部通过农业经营主体信贷直通车引导金融机构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信贷支持,截至2024年3月,共为全国383.3万个农民合作社等经营主体提供服务,开展信息核验380万次,完成授信173.8万笔,授信金额4137.2亿元。三是支持农民工等群体返乡创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持续健全返乡创业支持体系,面向返乡创业农民工等重点群体,提供最高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支持,由政府设立担保贷款担保基金提供担保、财政予以贴息。截至2023年末,全国创业担保贷款余额达2817亿元,同比增长5.2%。同时,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返乡人员,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下一步,金融监管总局将持续引导银行机构加大对农民合作社的信贷支持;农业农村部将深入推进金融支农工作,进一步加大对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贷支持力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持续完善返乡创业扶持政策,提供更加优质的创业服务,为农民工返乡创业创设良好环境。

 

  三、关于为农民合作社培养引进人才提供保障 

  一是健全农业农村人才政策体系。农业农村部加强农业农村人才工作制度设计和政策创设,印发《“十四五”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发展规划》、《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新时代农业农村高技能人才工作更好支撑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意见》等文件,为人才在乡村振兴中发挥作用提供政策制度保障。二是吸引优秀人才到农村创业就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坚持城乡统筹的服务制度,提供覆盖全民、贯穿全程、辐射全域、便捷高效的全方位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推进服务下沉基层,为返乡创业人员提供创业培训、开业指导、融资服务、政策落实等“一条龙”服务。农业农村部通过加强政策宣传、树立创业典型、举办相关活动等方式吸引优秀人才到农村创业就业,先后遴选推介779个全国农村创业优秀带头人典型案例,发挥榜样引领作用;举办全国农业农村创业项目大赛、农村创业带头人典型经验推广进校园等活动,宣传推介乡村创业项目。三是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农业农村部2022年启动实施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重点面向农民合作社理事长等带头人,力争用5年时间培育一支10万人规模的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头雁”队伍,2022—2023年共培育3.58万人;会同中央组织部联合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2023年举办培训班220期、培训2.2万余人;深入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重点面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返乡创业人员等开展系统化培训,提升农民技术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素养,2023年共培育高素质农民82.5万人;依托“耕耘者振兴计划”等项目,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围绕能力提升、规范运营、产业融合发展等主题,2022年以来累计培训农民合作社带头人等3.6万人次,搭建了知识共享、技术交流的平台。

  下一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持续完善返乡创业扶持政策,提供更加优质的创业服务,为农民工返乡创业创设良好环境,为农民合作社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农业农村部将多措并举加大乡村本土人才培养,积极推动专业人才下乡服务,夯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人才基础。

 

  四、关于引导和激励农民合作社发展壮大 

  一是加强指导服务。农业农村部开展“千员带万社”行动,建立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指导服务体系,制定印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工作规程》,对辅导员的配备选聘、工作职责、绩效评价、动态管理等作出了引导性规定,建成全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名录库,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聘任辅导员超过3万名。围绕适度规模经营、单产提升、规范发展等主题,遴选推介五批225个农民合作社典型案例,引领农民合作社因地制宜探索发展模式。目前,全国有10.3万家农民合作社拥有注册商标,6.2万家通过了农产品质量认证。二是加强农业品牌建设。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品牌强农的意见》、《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关于实施农产品“三品一标”四大行动的通知》,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7部门联合印发《新时代推进品牌建设的指导意见》,健全工作机制。2019年,指导发布《中国农业品牌目录》,带动30个省份建立省级农业品牌目录,1100余个区域公用品牌纳入省级目录重点培育,144个区域公用品牌纳入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印发《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2022—2025年)》,根据产业规模、品牌基础、市场消费和国内外影响力等要素,分品类分梯次分年度培育一批产业优势领先、市场空间潜力大、文化底蕴深厚的农业精品品牌。农业农村部充分利用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中国农民丰收节等展会节庆活动,加强农业品牌营销推广;指导举办中国农业品牌创新发展大会,推动政产学研等各界经验交流,发布《中国农业品牌政策研究报告(2023)》。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继续深入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着力提升农民合作社生产经营水平;推动完善农业品牌目录体系,深入实施精品培育计划,持续开展品牌帮扶,加强品牌营销推广。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农业农村部

  2024年7月31日

 

来源:农业农村部网站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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